教学评价

关于做好我校市场营销等6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人:评估网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03-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9 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2号)(见附件),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相关专业凡有3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都需接受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综合评价。为做好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法学、财务管理共6个专业。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5项,主要观测点34个。其中一级指标包括:生源(权重5)、培养方案与模式(权重20)、师资与条件(权重23)、教学建设与改革(权重15)、教学过程与质量保障(权重10)、培养效果(权重27)、专业特色(权重5),总分105分,涉及招生、培养方案、师资与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过程与质量保障等各个环节。

三、评价工作程序

1.数据采集与填报。在综合评价信息平台进行。

2.材料公示。在综合评价信息平台进行。

3.材料核查与定性指标评审。在综合评价信息平台进行。

4.数据核实确认。有关高校对专家定量数据审核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5.办学基本信息与评价结果公布。在综合评价信息平台进行。

四、进度安排

(一)学习文件与准备阶段(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

1.在寒假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9 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2号)及附件。

2.各二级学院应及时组织、布置、准备相关具体工作。

(二)数据采集阶段

1、学校基础数据采集(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

学校相关单位严格依据数据采集指南说明和相关专业数据填报模板(见附件2),对照采集指标要求,采集并登录平台填报、审核7个基础数据表格,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形成文档。

2、专业数据采集(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

参评专业及所在二级学院,依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和相关专业数据填报模板(见附件2),就主要观测点进行逐条梳理,按要求采集并登录平台填报、审核数据,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形成文档。

(三)数据审核阶段(2019年4月28日前完成)

教学评估中心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分别对学校基础数据、参评专业数据及相应佐证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分析,形成审查意见并给予反馈,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核实、修正。

(四)数据上传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相关职能部门、参评专业及其所在二级学院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信息平台”,将相关数据及材料按时上传系统。

(五)数据互查阶段(2019年5月上旬前)

教育厅公示有关数据、材料,相关职能部门与参评专业组织人员参与数据互查,比对省教育厅公布的学校相关专业的办学数据和材料,对有出入的数据,相关职能部门与参评专业所在单位须实时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

(六)专家网上评审与公布结果阶段(2019年6月下旬前完成)

湖南省教指委组织专家完成定量指标数据审核确认及定性指标的评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评价,不仅是对高等学校专业建设水平的一次大检阅,而且社会关注度很高,评价结果对学校发展影响深远。省教育厅将评价结果作为专业设置宏观调控、优势特色专业遴选、招生计划调节、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请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周密组织。这项工作涉及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人事处、学工处、招就处、资产处、图书馆等多个部门和相关二级学院。各单位应确定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同志担任数据填报工作,填报提交的文档、数据、表格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和质量。

3.扎实推进。各专业相关的数据、材料由本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请学院院长亲自抓、负总责,教学院长具体抓、抓落实。请各专业跟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疑答惑。应把握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指标的特点和要求,深刻理解指标内涵;同时要统筹考虑各专业教育教学资源分配,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避免顾此失彼。

六、咨询联系方式

1.数据填报方面,请咨询教学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明辉,联系电话: 0731-88689197。

2.专业建设方面,请咨询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陶娟,联系电话: 0731- 88689002。

3.专业对口咨询,请对接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应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4.湖南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QQ交流群(872728944),请教学院长和各专业负责人加入,以便及时了解信息下载相关资料。

 

附件:

1.《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2号)

2.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模板(不同专业,模板有差异)

 

                                                         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