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试卷第二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发表人:评估网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

我校将于2018年11月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其中教学档案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9月26-28日学校预评估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专家的反馈意见,按照《湖南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整改提高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从2018年10月15-10月19日委托校级教学督导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包括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考试改革课程的期末考核试卷。集中精力督查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的标志性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全校通开课程试卷。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试卷涵盖如下范围:

1.与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

2.课程的A、B卷;

3.课程的学生成绩表(含平时成绩);

4.课程的试卷分析表;

5.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6.学生答卷。

三、检查要点

1.考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资料是否齐全;

2.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分布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

3.A、B卷在题量、难度等方面差异是否合理;

4.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

5.学生成绩的分布状态是否合理;

6.试卷分析是否全面、具体、到位。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

本次检查以现场查阅试卷方式进行,覆盖全校共14个院(部),按湖南商学院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评估标准检查和评估。(具体时间由督导组与二级学院协商)。

五、检查要求

本次检查是学校迎接审核评估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专业评估的基础工作,各学院(部)、教师应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有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确保审核评估阶段教学档案的零差错。

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并形成督查报告,以此指导其它专业督察,并形成审核评估的支撑材料。学校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二级学院对存在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同时对迎评期间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评估期间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

 

 

 

                                                           教学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15日